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全面掌握国内外创意设计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创意产业工作实践经验,对创意设计有深入的研究,能负责完成行业内具有极高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意作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高级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已取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文化创意设计专业:围绕博物馆、文化遗址公园、美术馆、群众艺术馆等文物建筑进行保护利用,主持设计建设公益性文化场所或经营服务场所,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深入挖掘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历史、科学、艺术、精神和时代价值,主持设计具有很强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并投入市场,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运用新技术和设计语言,融入不同文化和意象,对相应的文化主题、精神进行诠释,丰富文化体验功能,主持设计并形成具有很强影响传播力的系列作品,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主持设计的作品参加国家级或国际文创类专业展览并获奖。
2.工业产品设计专业:运用创新理念,将技术、艺术、文化等手段和表现形式相结合,主持设计产品的功能、造型、结构、材料使用、色彩与工艺等,形成具有很强创新思维和创意表现能力的作品,运用现代工艺进行生产并投入市场,经同行专家评议及社会认可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推动工业产品设计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融合,主持设计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品牌,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主持设计的作品获得国家级或国际工业产品设计比赛奖项。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将现代设计的理念与本土文化精神的有机结合,通过文字、图形、色彩、造型等基本要素,主持设计形成具有很强文化导向和创新理念的产品包装、广告和新媒体作品,应用于生产领域或广泛通过主流媒体传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主持设计、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主题、造型、结构、材料方面进行研究再设计形成具有很强创新思维和创意表现能力的新作品,经同行专家评议及社会认可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或主持设计的作品获得国家级或国际视觉传达类比赛奖项。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3项及以上:在创意设计领域,作为主持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创意设计作品、文物利用方案/设计/规划、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展览策划方案、专业教材、专著论著等,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作品获得行业内高级别展览金奖(一等奖),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北京市一级工艺美术大师”“北京市一级民间工艺大师”及以上级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