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全面地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本领域业务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带领团队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养和指导馆员、助理馆员开展专业研究或实施工作项目的能力。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科学传播等领域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开展本领域省部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研究课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水平;或开展本专业领域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行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得到同行认可。
2.从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科学传播等实践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本领域工作项目成果核心技术攻关取得较高使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文化、科学传播普及活动,或创作出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优秀群众文艺、科学传播作品,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群众文化、科学普及资源支持和公共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3项及以上:
在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科学传播专业领域,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报告、学术著作(译著)、标准规范、项目报告、专业教材、发明专利、发展规划、决策咨询报告、展览活动方案、创作成果等,或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撰写)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直接申报副研究馆员: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级图书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以及其他国家级奖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编写国家标准;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