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和专业方向
(一)层级设置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等级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专业方向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9号)有关规定,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方向。
三、评价方式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多方共同评价、促进评用结合、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纳入本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可适时开展专项评审,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各层级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附后)执行。
掌握工程咨询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与工程咨询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规划咨询:从事规划咨询工作,具有一定的规划咨询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企业发展规划、规划评估等规划类咨询报告,并经批准发布或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2.项目咨询:从事项目咨询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资咨询报告编写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投融资策划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节能报告、能源审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编制类咨询报告,取得良好咨询效果,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3.评估咨询:从事评估咨询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资咨询评估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中期评价及后评价报告、项目概预结决算等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4.全过程工程咨询:从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经验和服务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项目通过审查或验收,获委托单位认可,取得良好效果。
应具备下列成果2项及以上:
1.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3项规划类咨询报告。
(2)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3项工程项目的编制类咨询报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6项工程项目的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
2.作为排名前三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领域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3.作为参与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技术标准、专著编著等。
4.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或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咨询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2项及以上。
2.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中国专利银奖及以上。
3.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编写国家标准,并经批准发布。
4.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
5.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一等奖2项及以上。
6.工程咨询产业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