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熟悉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把握工作规律;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主持完成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或密切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2)已取得密切相近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3年。


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主持所在行业或单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以及在财会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从事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主持企业或所在单位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及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显著的咨询服务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在会计专业领域,主持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撰写)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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