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能够主持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工作,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主持研制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的农业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在农业生产中转化应用,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以上农业科技奖项2项以上。
2.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能力。主持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得到大规模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奖项2项以上;或主持编写的农业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灾害处置、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或针对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需求,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内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编写培训教材、制作培训课件,培训效果显著。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主持完成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并得到有效应用的获奖成果、标准规范、专著译著、专利成果、项目立项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农民培训教材教案等,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