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工艺美术师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获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4年;
(6)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7)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侧重工艺美术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参与完成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本专业团体、企业及以上级别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颁布实施。
2.侧重工艺美术设计工作,具备一定的设计实践经验。参与设计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专业展览并获奖或被北京区级(地市级)以上工艺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馆藏机构收藏,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参与设计、研制、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经同行专家评议及社会认可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侧重工艺美术制作工作,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参与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技艺、技术,创造了较高的艺术价值或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参与行业重点项目作品制作,经同行专家评议及社会认可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在工艺美术领域,作为参与人完成在单位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作品、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展览策划方案、专业教材、专著论著等,或作为参与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作为参与人完成的作品获得行业内奖项,或获得“北京市三级工艺美术大师”“北京市三级民间工艺大师”及以上级别称号;2项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