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参加企业实践、继续教育时间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了解任教专业的基本概况,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设计合理,教学效果较好。

(2)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3)具有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1)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来的教案。

(2)班主任、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工作总结。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称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