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
(2)具有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具有比较丰富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管理能力,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5)专任教师年均授课学时数不得少于240学时。
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理级职称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取得助理级职称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至少具备下列3项:
(1)参加北京市技工院校系统级别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或相关专业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6名成绩。
(2)指导学生参加北京市技工院校系统级别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或相关专业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前6名成绩。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4)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及以上。
(5)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得表彰。
(6)参与校级及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论文等竞赛之一,并获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