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根据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能结合本专业文化内涵和创意元素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具有指导和培训工艺美术师的能力。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侧重工艺美术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独立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在工艺美术领域取得重大理论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本专业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颁布实施。
2.侧重工艺美术设计工作,具备丰富的设计实践经验。主持设计的作品参与国家级、国际专业展览并获奖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工艺美术馆、博物馆收藏等专业馆藏机构珍藏,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设计、研制、开发、推广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经同行专家评议及社会认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侧重工艺美术制作工作,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主持完成行业重大项目,能够解决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艺、技术,创造了较高的艺术价值或取得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制作的作品参与国家级或国际专业展览,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取得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在工艺美术领域,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工艺美术作品、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展览策划方案、专业教材、专著论著等,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作品获得行业内高级别奖项,或获得“北京市技术能手”“北京市二级工艺美术大师”“北京市二级民间工艺大师”及以上级别称号;3项及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北京市专利特等奖、中国专利银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等以上级别奖项;
2.主持完成的作品获得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银奖及以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银奖及以上、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金奖及以上奖项;
3.主持完成国家级工艺美术重大项目;
4.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5.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6.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或全国技能大赛奖项;
7.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