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

(5)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讲师工作满5年。

(2)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讲师工作满5年。

(3)取得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满3年。


应至少具备下列5项:

(1)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技能比赛组织等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2)获得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荣誉。

(3)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编制、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与完成市级及以上交流研讨会,研究课、教学展示,取得明显的教学与交流效果,并获得表彰。

(5)参加国家级教学能力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6)指导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主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或实训室建设;或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或主持过企业攻关难题。

(8)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得表彰。

(9)参与国家级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表彰。

(10)主持过至少1项国家级课题研究。

(11)参与国家职业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或参与编写至少2部国家级统编教材。

(12)参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修订或专业标准制定。

(1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论著(第一作者)。

(14)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成果(公开授权)。

(15)受聘担任过国家部委或行业组织的全国性技能比赛裁判、评委等职务,或在全国职业资格考试中担任命题专家、评委等职务。

(16)担任本科院校硕士生导师或教育部认定的特聘专家。

(17)培养指导讲师、助理讲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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