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地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5年。

(2)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满5年。

(3)已取得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满3年。


应至少具备下列4项:

(1)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技能比赛组织等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

(2)获得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荣誉。

(3)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编制、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参加国家级教学能力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5)指导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主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或实训室建设;或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期以上;或主持过企业研究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7)在培养指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优秀成绩。

(8)主持过至少1项国家级课题研究。

(9)参与国家职业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编制;或者参与编写至少2部国家级统编教材。

(10)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论著(第一作者)。

(11)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成果(公开授权)。

(12)受聘担任过国家部委或行业组织的全国性技能比赛裁判、评委等职务,

或在全国职业资格考试中担任命题专家、评委等职务。

(13)培养指导一级、二级、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获得

市级以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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