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较系统掌握竞技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竞技体育项目训练的前沿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本项目训练竞赛有较深入的研究。

2.具备培养、指导初、中级教练的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竞技体育教练员工作满2年;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竞技体育教练员工作满5年。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八名或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中取得奥运会项目前六名(集体球类项目前八名);非奥运会项目前四名(集体球类项目前六名);

(2)亚洲最高水平比赛1次冠军并1次前三名;

(3)全国最高水平比赛2人次冠军并1人次全运会前三名,或取得1人次全运会冠军;集体球类项目3次以上前三名(其中1次全运会前三名)。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至少有7名输送至上一级训练组织,其中本项输送不少于5人,同时培训期间或输送后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八名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中取得奥运会项目前六名(集体球类项目前八名)或取得2次亚运会、亚洲锦标赛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全运会前三名;

(2)青奥会1人次冠军(集体球类项目1次前六名);

(3)全国以上青年最高水平比赛3人次冠军(其中1次青运会冠军),集体球类项目2次前三名并1次青运会前六名。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3项及以上:

独立完成与个人所申报的专业项目密切相关,有较高水平的比赛总结、比赛分析报告、运动员技术战术或技能体能等训练成果分析报告、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完成科研项目。

破格申报高级教练职称,应具备中级教练职称和申报高级教练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代表性成果要求,并取得以下成绩: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六名;|

(2)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总决赛)前三名;

(3)全运会冠军(集体球类项目全运会1次前三名)。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六名;

(2)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总决赛)前三名;

(3)全运会冠军(集体球类项目全运会1次前三名);

(4)青奥会2人次冠军(集体球类项目1次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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